发布时间:2024-12-05 11:01:28 来源: sp20241205
买到“星期猫狗”,如何维权?
如果买到的宠物没检疫证明,在较短时间内患病,可要求商家退换或通过法院诉讼索赔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钧圣
从宠物店购买狗狗一个星期内就患病死亡,加价换购回来的还是病犬,买粮送猫的背后是消费陷阱……“星期猫”“星期狗”问题层出不穷,“铲屎官”们是否可以要求宠物店退款并赔偿损失?如何避免遇到“星期猫”“星期狗”?
“星期猫”“星期狗”屡禁不止 消费者维权难
今年4月,市民周先生在广州市天河区麦兜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只柯基,当时在店员的推荐下购买了该公司的售后服务,在九个月内享受寄养、生病包治疗、死亡换狗等。结果回家第二天狗就生病了,周先生将狗送回该公司医治,十天后死亡。按照协议,周先生换了一只新柯基,同样,第二天生病后送回治疗死亡。正要换第三只狗之际,周先生了解到投诉这家宠物店的已有几十人,都是类似情况。
“了解到实情后,我联系店长要求退款,被拒绝。我们受害者建了个微信群,目前有近80人,都是类似情况。我要求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周先生说。
记者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今年7月5日,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曾对广州市天河区麦兜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在从事宠物销售活动过程中,对麦兜宠物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动物未附有属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柒元陆角(¥1257.60)。此外,麦兜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多项买卖合同纠纷,皆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
记者近日走访广州麦兜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河区后园街37号融科商务园B座,发现该地址已经换成另外一家公司。“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我们维权群里有几十人,但只有几个人起诉,法律判决赔偿,却找不到对方公司,这又该如何处理?”周先生无奈地说。
照顾宠物的应激反应 加大疫病监测频次
“星期狗”“星期猫”问题为何层出不穷?宠物店是否负有责任?记者联系了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改变造成宠物应激死亡是原因之一。新购宠物,生活环境变化在所难免,普遍存在应激反应,在生理上出现病症,如腹泻、呕吐和免疫力下降等病症。这些病症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和治疗时,会面临死亡威胁。宠物主应尽量减少改变宠物诸如吃食、用品、作息等,将动物应激反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从而降低患病的概率。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宠物行业市场发展快速,但目前缺乏系统的行业标准。为此,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已向有关上级部门上交报告,内容包括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签发、申报、查验的执法工作是否有更加明确可依的法律规章,特别是对售卖无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宠物销售行为,全市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是否应当统一开展执法;宠物售卖场所销售宠物的疫病监控、防治以及售卖宠物个体的检验检疫证明出具等,需要明确相关工作细则。目前,部分宠物售卖场采用购买一定数额的宠物用品、口粮等可免费“领养”“助养”宠物的经营方式,表面上看无宠物销售行为,该类场所应如何监管?天河区农业农村局方面表示,接下来会根据12345反映的情况,重点关注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店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街道一同研究处置方法,该局未来还将加大疫病监测频次。
如果没有检疫证明,存在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针对有关情况,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购买宠物时首先要看买到的猫狗是否有检疫证明,如果没有检疫证明,且在较短时间内,例如一周内确认患病,可以采取以下行动:要求商家退换;向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反馈,要求对商家进行处罚;商家不同意退换的,可以请消费者委员会予以调解;无法达成赔偿意向的,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进行索赔,索赔金额可以包括检测费、治疗费、猫狗粮、交通费等合理支出;如果商家存在虚假承诺、欺诈行为的,对于购买猫狗的款项,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有农业农村局的疫病监测责任,市场监管局不需要界定疾病,消费者如有检测报告说明宠物有疾病,就意味着售出的宠物有质量问题。无论消费者遇到的是“买猫送粮”还是“买粮送猫”,只要是经营场所开展这类销售行为,都应按动物防疫法的买卖、经营等形式来监管,也要进行一般性的市场监管,特别是不能以“赠品”为由,规避动物防疫法的监管。(广州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