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5:55:28 来源: sp20241114
无人机航拍家中 传播身份证号码 拉踩谩骂加引战
无边界无底线的追星当休矣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 本报见习记者 马子煜
近日,两届奥运会金牌得主全红婵回到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老家后,被各种围观打扰:村口停满了车辆,全红婵家门前变成了“小吃一条街”;家门口日夜有人围观、直播,不少网友持续在网上发布全红婵家附近的视频;有人通过无人机拍到了全红婵在院子内活动的场景。不仅如此,网上还有不少“迈合村一日游”旅游团的信息。有视频显示,9月13日,有导游举旗带着旅客在村街上游览。同村邻居都不胜其扰。
这是无底线追体育明星的缩影。一段时间以来,体育界的“饭圈文化”有愈演愈烈之势,少数粉丝采取极端方式来追星,他们或为蹭热度、博流量,全天候将镜头对准运动员,实时向网络披露对方一切动态;或将赛事的交流与讨论简化为片面的、对立的“站队”行为,胜则贬低对手,败则迁怒裁判,并频繁陷入无休止的网络争执与谩骂中。
对此,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关心关注运动员是好事,但行为必须合乎法律和社会规范,某些极端的“关注”行为背后,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无边界追星现象严重偏离了竞技体育追求公平、纯粹与激情的初衷。公众应当通过理智的追星行为,避免不当言行,学习运动员身上的闪光点,坚决杜绝“饭圈”乱象向体育领域蔓延。
追星乱象频现
处置违规账号
对于追星的人,一开始,全红婵还热情接待,给他们分发了水果。但聚集人数不断增加,直到夜晚都不愿散去。无奈之下,全红婵只能劝导围观人群,让他们小声一点,大家该休息了。但很少有人听劝,仍继续守在附近等待她起床,甚至有人高声呼喊。由于家中还有年迈的老人,家人被打扰得无法休息,全红婵站在二楼阳台上显得有些无奈。
实际上,这并非全红婵近期第一次被粉丝围堵。9月1日晚,巴黎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访澳期间,全红婵穿着便服出门,被粉丝们围堵。网传视频显示,疑似有男粉丝直接打开女厕所的门,追了进去,举起手机一顿狂拍,随后众多粉丝蜂拥而至,都挤进了厕所,全红婵无法脱身。工作人员喊话:“她被吓得在里面哭。”
对于极端粉丝的如此行径,很多网友为其发声,“希望大家可以理智追体育明星,任何圈子这样的围堵行为都应该被制止”“希望给她们更多的空间”“这样的粉丝真的很让人抓狂”“还给运动员更多的私人生活空间”“这种粉丝好可怕,抱抱婵妹”。
全红婵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在不少体育明星身上也时有发生。
8月3日,中国运动员陈梦和孙颖莎成功会师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决赛,最终,陈梦4比2战胜孙颖莎获得了冠军。本国运动员包揽重要项目的冠亚军是件开心事,但在本场比赛的观众席中却出现了不和谐的一幕:有“粉丝”手持孙颖莎KT板(宣传板)、灯牌、挂旗,更有甚者对陈梦喝倒彩甚至做出不文明手势。
奥运冠军樊振东曾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今年3月,其身份证号码被不法分子恶意传播造谣,甚至有人查到了他名下的手机号,开始进行骚扰谩骂。此前,他还因粉丝接机引发秩序混乱后发表声明,呼吁不要把“饭圈”陋习带进竞技体育。
8月7日,结束巴黎奥运会比赛的羽毛球运动员王昶落地北京,现场有热情的接机粉丝追着他狂奔。他在粉丝群回应:“我觉得大家理智点,行李差点都给我挤没了。”无独有偶,体操运动员张博恒在机场也一度被粉丝包围致寸步难行。
9月6日,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发布北京市互联网举报受理情况:巴黎奥运会期间,该中心受理处置涉体育领域“饭圈化”问题举报,属地平台网站累计清理不良言论30.1万条,处置违规账号4600余个。
影响生活秩序
侵犯多项权益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他人及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场所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
对于粉丝对体育明星跟踪、偷窥、偷拍等无底线追星行为,业内专家认为,这类蹭流量行为严重影响了体育明星个人、家人及社会正常生活秩序,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看来,体育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明星的权利并不是没有保护边界的。
“很多围观者在体育明星家门口进行直播,很多人可能通过这些视频获取流量甚至经济利益,未经许可将明星肖像进行商业化,明显侵犯了肖像权;即使没有商业目的,未经许可的公开使用也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同样不应受到无休止的监控和记录。”马丽红说。
针对体育界粉丝之间的拉踩引战、恶意揣测裁判和教练等行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这些行为轻则侵犯相关人员的名誉权、隐私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多项刑事罪名。
而对于非法获取、贩卖明星个人信息、航班信息的行为,马丽红说,公民个人信息不要求具有个人隐私的特征,即便相关信息已经公开,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仍有可能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除了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外,也包括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因此,购买明星个人信息的行为实际上也是一个非法获取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到相应刑事处罚。”马丽红说。
现实中,已有多人因不良追星行为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公开报道显示:“杨某某(女,18岁,河南焦作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公开辱骂体操运动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河南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女,29岁,江苏苏州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诋毁乒乓球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8月6日,北京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8月15日,公安部公布4起打击整治涉体育领域“饭圈”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上述便是其中提到的案例。同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表示,将继续强化工作举措,依法严厉打击涉体育领域“饭圈”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打击整治
加强平台巡查
“饭圈”乱象向体育领域蔓延,受访专家认为,一方面由于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公众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日俱增,体育明星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和追捧;另一方面则是在缺乏正确引导和有效规制的情况下,原先在娱乐圈饱受诟病的“饭圈文化”侵入体育圈,造成恶劣影响。
“‘饭圈文化’渗透到体育界其实早就有迹可循,所谓‘文体不分家’,体育作为大众关注的项目也具有竞技性、观赏性和娱乐性的特点,富有个人魅力的体育明星和娱乐明星一样,会被粉丝追捧和效仿,成为吸睛和吸金的主体。”马丽红说,体育产业与娱乐圈一样,也存在市场化运作,体育明星也有自己的经纪公司,个别经纪公司为了增加体育明星的流量,会有意将“饭圈”中的一些运作模式引入进来,从而提升体育明星的广告价值,进而获得超额利润。
受访专家指出,体育领域的“饭圈”乱象,不仅是对运动员本人的极不尊重,更是对体育精神的公然践踏,严重误导了大家对运动员真正实力和表现的了解,也是对体育运动原本纯粹、公平和高尚的损害,亟须得到有效治理。
今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专门召开整治体育领域“饭圈”乱象专题工作会。其中提到“饭圈”乱象严重扰乱体育工作秩序、破坏体育行业声誉、损害体育战线形象等,因此要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并且要全面加强运动员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在马丽红看来,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饭圈”不是法律之外的怪圈。针对“饭圈”的违法行为,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制,比如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对个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的保护;刑法有针对侮辱、诽谤罪的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互联网法规、政策等对个人信息保护和规范上网的规定等。因此,要想治理体坛“饭圈”乱象,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反对“饭圈文化”,倡导文明追星,传播正能量信息。学校、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警惕未成年人为偶像无节制“氪金”的行为,避免其受到“饭圈文化”影响。
“有关部门要加强涉及‘饭圈’行为的治理力度,尤其是对背后有资本作推手的行为,一定要严格监督管理。此外,我国对于网络暴力立法尚不完善,网络水军、营销号、职业黑粉造谣诽谤等行为只能通过刑事自诉、民事侵权等途径解决,但刑事自诉存在取证难问题,民事诉讼有时又很难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马丽红说。
周旭亮建议,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巡查,及时发现违法“饭圈化”的行为,另一方面则要加强相关案例的警示宣传,起到更好的预防效果。
“要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价值观引导,让全社会包括参与‘饭圈化’的人都意识到,网络不该是硝烟弥漫的战场,文明、理智发言应是每一个网民应当遵守的义务。媒体、社交平台在公众价值观引导方面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加强这类题材的宣传引导,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健康积极的体育文化。”周旭亮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很多追星行为都通过平台直播或短视频呈现。对此,马丽红认为,流量是平台的致富密码,但平台也有对上传信息的管理义务,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不予处理也可能构成共同侵权。
“平台应通过关键词设置、投诉处理等手段对平台内容进行必要的过滤和审核,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内容,应及时进行处理,比如删除、屏蔽等措施,或者根据平台相关规定对严重违规者进行封号处理。”马丽红说。(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