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底线(大江大河·关注长江高水平保护①)

发布时间:2024-11-05 10:39:06 来源: sp20241105

  编者按: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近8年来,沿江省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即日起,本版推出“大江大河·关注长江高水平保护”系列报道,关注如何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介绍,长江经济带各省份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坚持生态优先,坚持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实施生态功能系统保护,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共经历三个阶段

  记者采访了解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历程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原环境保护部牵头,于2018年初率先完成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宁夏等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019年,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了长江经济带沿线省份等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评估调整,以及其他16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022年,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全面完成全国陆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实现精准落地落位,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数、线、图”一致。其中,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份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52万平方千米。

  张兵介绍,根据总体划定情况,长江经济带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49万平方千米,约占长江经济带陆域面积的24%;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万平方千米,集中分布于唐古拉山—横断山、乌蒙山、秦巴山地、大别山、黄山、武夷山、南岭、武陵山、罗霄山等丘陵山地,长江、澜沧江、金沙江等重要河流的源头和上游,洞庭湖、鄱阳湖等重要湖泊,部分重要干支流以及自然保护地等区域。

  典型生态系统覆盖情况如何?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院长冯文利介绍,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包括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长江、澜沧江等重要河流源头和上游,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红树林等各类典型生态类型,绝大多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严格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完整性,维持和恢复长江经济带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其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切实保护好重要生态资源要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今,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内现有长江江豚25头左右,野生动植物500余种。

  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典型生态系统空间分布相匹配

  “江西省实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4.12万平方千米,划定比例为24.68%,包含1.6万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介绍,凡是涉及长江岸线保护的,如长江干流沿线分布的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原则上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坚持尊重自然、应划尽划。”冯文利说,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优先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水土流失、石漠化、海岸侵蚀等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

  坚持划管结合、统筹兼顾。据张兵介绍,自然资源部先后制定10余份文件、100多条规则,分类处理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重大建设项目、镇村建设用地的矛盾,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少新的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在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合理预留发展空间。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冯文利说,科学划定不预设指标,不层层分解任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典型生态系统空间分布相匹配。划定后,长江经济带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约90%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和江西6省,其中四川、云南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超30%。

  细化实化管控规则,共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坚持划管结合,强化制度设计。2022年,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规范了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类型和管理要求,以及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的具体情形和审批程序,明确了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为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实基础。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类制定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划。目前,夷陵区自然保护地面积417.99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个数整合优化为5个,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针对个别自然保护地实施分类规划,进一步明确其保护目标、功能分区、管理措施、监测方案等内容。

  张兵说,同步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截至目前,浙江、江西、上海、安徽、四川、贵州、江苏等7省份已出台相关文件。

  湖南省岳阳市拥有约163公里长江黄金水道。为“守护好一江碧水”,岳阳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250.85平方千米,系统构建全市生态保护修复“一张图”。推动地方立法,出台实施《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部门有效衔接,为生态保护标定“红线”、划定“底线”。

  浙江省针对无居民海岛分布广泛这一特征,根据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以及收集举证材料、分析评判规划项目等人为活动影响,对全省无居民海岛逐一判别,将2732个无居民海岛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无居民海岛名录,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利于对无居民海岛的全方位管控。

  安徽省强化皖西大别山区、皖南—浙西—浙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新安江—千岛湖、洪泽湖等跨界水体协同治理。与浙江、江苏等毗邻省份共同划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统一的水体保护范围,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张兵说,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指导沿江省份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率先在长江经济带启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总结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经验,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广泛共识,提高社会各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意识,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8日 15 版)

(责编:杨光宇、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