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3:32:55 来源: sp20241118
中新社 布鲁塞尔11月9日电 (记者 德永健)欧盟诉苹果公司巨额逃税案再掀波澜,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一名法律总顾问9日就案件发表意见书,建议撤销此前“苹果公司无需补缴税款”的判决,将案件发回下一级的欧盟普通法院重审。
欧洲法院当日公布法律总顾问乔瓦尼·皮特鲁泽拉(Giovanni Pitruzzella)发表的意见书。作为欧洲法院审理程序的一部分,意见书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由于过往欧洲法院的判决大多与意见书一致,其内容备受关注。
意见书称,2020年,欧盟普通法院裁定欧盟委员会的决定无效,苹果公司无需向爱尔兰政府补缴130亿欧元税款,相关判决在认定欧盟委员会举证标准、论证方法是否有误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法律错误”,据此建议欧洲法院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欧盟普通法院重审。
意见书公布后,苹果公司发言人称,苹果公司没有享受不当优惠或国家援助,应维持欧盟普通法院的判决;爱尔兰财长麦格拉思在一份声明中重申,爱尔兰政府已收到足额税款,并未向苹果公司提供国家援助。
围绕巨额逃税案,苹果公司与欧盟已缠斗多年。2016年,身为监管机构的欧盟委员会认定苹果公司利用与爱尔兰政府达成的税收协定大肆逃税,要求苹果公司补缴130亿欧元税款,对此苹果公司和爱尔兰政府均表示不满,将官司打到欧盟普通法院。
2020年欧盟普通法院作出有利于苹果公司和爱尔兰政府的判决后,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普通法院对其法律论证理解有误,判决存在多项“错误”,决定提起上诉,将官司打到欧洲法院。
今年5月,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举行听证会,着手审理此案。按照日程,11月9日法律总顾问发表意见书后,欧洲法院将在未来数月公布判决结果。(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