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在安理会巴以问题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发布时间:2024-11-15 04:46:07 来源: sp20241115

  新华社联合国11月29日电

全力消弥战火 共促中东和平

——王毅在安理会巴以问题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11月29日上午,纽约联合国总部)

秘书长先生,

各位同事,

  我感谢古特雷斯秘书长和文内斯兰特别协调员所作通报。

  本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中方一直为实现和平奔走,为挽救生命努力。习近平主席多次就当前巴以局势阐明中国原则立场,呼吁立即停火止战,防止冲突扩大,保障人道主义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强调根本出路是落实“两国方案”,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

  中国作为安理会本月轮值主席国,一直将巴以冲突作为最紧迫议题。安理会本月通过第2712号决议,开启了推动停火的初始步骤。决议通过后不久,在卡塔尔、埃及等国斡旋下,有关各方达成协议,实现了部分被扣押人员的释放和数日停火。这一切虽然来得晚了一些,但仍然具有重要意义。这也说明,对话谈判是拯救生命的最佳选项,是化解矛盾的根本之道。

  各位同事,

  本轮巴以冲突延宕至今,已经造成大量无辜生命消逝和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灾难,其外溢影响还在持续显现。战争考验人类的良知与正义,和平呼唤我们的理性与智慧。站在战与和的十字路口,国际社会必须为拯救生命、恢复和平采取更积极行动。

  第一,我们要以最大的紧迫感推动全面持久停火。炮火之下没有安全区,放任战事延宕,只会带来更多的死亡和破坏。加沙地带没有防火墙,战火再度蔓延,很可能演变为吞噬整个地区的浩劫。巴以问题几十年的历史反复证明,军事手段绝不是出路,以暴易暴只会加剧仇恨和对立,陷入无休止的恶性循环。

  中方强烈希望过去几天的暂时停火不是新一轮攻势前的间歇,而是进一步外交努力、实现全面持久停火的开端。中方呼吁国际社会将全面持久停火作为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呼吁各方将全部努力汇聚到平息加沙战火的共同目标上来。

  第二,我们要采取更加务实有力的行动保护平民。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是不可逾越的国际法红线。任何针对平民的暴力和袭击都不可接受,任何违反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道法的行为都应予以谴责。中方重申反对针对加沙民众的集体惩罚,反对针对巴勒斯坦平民的强制迁移。同样,所有被扣押人员也都应该得到释放。

  缓解加沙地区的人道危机刻不容缓,必须全面落实安理会第2712号决议要求,为充足的人道物资进入扫清障碍,为人道机构安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目前仅靠拉法口岸向加沙运送人道物资远远不够,应该开辟更多通向加沙的救援通道,联合国应在监督协调对加沙人道行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冲突爆发后,中方向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和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分别提供了现汇援助,向加沙地带提供了食品、药品等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我愿宣布,中国政府将再向加沙地带提供新一批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

  第三,我们要以更坚定的决心重振“两国方案”政治前景。以色列早已独立建国,犹太民族不再颠沛流离,巴勒斯坦人民的建国权、生存权、回归权却长期遭到漠视,这就是巴以局势屡陷动荡的症结所在。巴勒斯坦问题的公平正义就是“两国方案”,不可替代。只有“两国方案”真正、全面落地,才能实现中东和平再出发,才能实现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两个国家和平共处,阿拉伯和犹太两大民族共同发展。

  中方呼吁加大国际和地区外交努力,重塑可信多边进程,重振“两国方案”政治前景,重启巴以直接谈判。我们倡议召开更具规模、更大范围、更有实效的国际和会,我们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任何针对当前危机的解决办法都不能悖离“两国方案”,不能违背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相关决议。任何涉及巴勒斯坦前途命运的安排都必须充分反映巴勒斯坦人民的意愿,照顾地区国家合理关切。

  第四,我们要推动安理会采取负责任和有意义的行动。《联合国宪章》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赋予安理会,安理会必须在战与和、生与死的重大问题上体现责任和担当。安理会要倾听广大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呼声,结合地面形势发展,及时采取进一步行动。中方提交了《中国关于解决巴以冲突的立场文件》,提出国际社会在推动全面停火止战、切实保护平民、确保人道主义救援、加大外交斡旋、通过落实“两国方案”寻求政治解决等五方面工作原则和重点。中方将继续同有关各方加强协调,凝聚共识,推动安理会承担起应有责任,为和平尽责,为正义发声。

  各位同事,

  今天的会议有很多阿拉伯、伊斯兰国家高级别代表出席,此前他们组成了外长联合代表团赴多国访问,我在北京同代表团深入交换了意见。他们的奔走斡旋体现了结束加沙战事、实现中东和平的强烈愿望,今天的会议也承载了广大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对联合国及安理会的热切期盼。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同题共答,为早日停火止战,缓解人道危机,实现巴以和平共处,实现中东长治久安作出应有贡献。

  谢谢。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