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为社会抚养费“老赖”摘帽,很有必要

发布时间:2024-12-01 01:21:52 来源: sp20241201

  “无论是向银行贷款还是想做生意,一旦查出我是‘老赖’,被拒之门外是家常便饭,‘脱帽’对我和我的家庭来说都至关重要。”天津的林松因超生二胎,且无力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四年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中,林松被免征6万余元,“老赖”帽子终于摘掉了。该案例入选最高检近日发布的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事实上,随着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社会抚养费就此成了一个历史问题。

  因此,继续催收社会抚养费,显然不合时宜。但由于部分人尚未缴清之前的社会抚养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老赖”,至今面临贷款被拒绝、买不了高铁票等难题。天津检察机关积极介入监督,就是给部分社会抚养费“老赖”摘掉帽子。

  天津检察机关此次开展的专项监督,解决相关执行案件4100余件,共为当事人免除1.1亿余元的行政征收款。这既说明涉及社会抚养费的“老赖”案例不少,也说明检察机关积极履行了监督职能——让欠费“老赖”尽快回归正常人生活。

  不过,仅靠检察机关一个一个解决问题,效率较低。部分社会抚养费拖欠人,至今仍戴“老赖”帽子的原因是,对“在执行中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社会抚养费相关处罚的规定,但没有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做出规定。

  这就需要国家有关方面,尽快就此问题出台统一政策,方便各地为社会抚养费“老赖”摘掉帽子。

  而且,早日解决社会抚养费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助于更好落实全面“三孩”政策,建设生育友好社会,为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冯海宁(媒体人) 来源:新京报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