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永州等地建筑垃圾管理粗放 混堆乱倒问题多发

发布时间:2024-11-21 20:26:47 来源: sp20241121

  2024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发现,张家界市、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粗放,处置能力建设滞后,大量建筑垃圾混堆乱倒,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湖南省出台“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2025年达到70%以上作为约束性指标。督察发现,张家界市、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2023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不足1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二、主要问题

  一是规划缺失,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滞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张家界市、永州市对建筑垃圾处置重视不够,规划编制推进缓慢,张家界市4个县(区)、永州市11个县(区)中,分别有3个、10个县(区)仍未出台规划。因规划缺失、工作统筹不力,两市至今仍未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张家界市2020年引进湘西北城市固体废弃物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是全市唯一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该项目配套工程4000吨/日水泥生产线已于2023年先期投产,而作为项目主体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至今仍停留在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阶段。

图1 2024年5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湘西北城市固体废弃物绿色循环利用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仅完成土地平整

  永州市从2018年就开始谋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由于规划衔接不力、选址征地未落实等因素,工作一拖再拖,至今尚未建成。

  二是监管缺位,乱堆乱倒现象普遍。《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实行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各市州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建筑垃圾信息监督管理平台,记录建筑垃圾来源、类型、接收量、处置量等信息。督察发现,张家界市、永州市未落实联单管理制度。张家界市建筑垃圾信息监督管理平台虽于2023年3月建成,但一直未记录任何有关建筑垃圾处置信息,形同虚设。永州市的平台只记录车辆轨迹信息,无法实现全过程监管。

  由于长期监管不力,张家界市、永州市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城乡结合部问题尤为突出。抽查发现,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禾家山附近、慈利县零阳镇磨子坡附近,永州市上岭桥镇龙塘村内、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南侧、永州互通南侧地块内等点位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群众反映强烈。

图2 2024年4月8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永州互通南侧地块内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

  三是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突出。张家界市永定区花沐湾建筑渣土弃置场、魏家湾建筑渣土弃置场设计上只允许接收建筑渣土。督察发现,花沐湾建筑渣土弃置场违规接收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有大量泡沫、塑料、橡胶、涂料、油漆等白色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堆存高度十余米,占地100余亩,总量约29万立方米。魏家湾建筑渣土弃置场2022年停运,长期无人监管,成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废旧家具等的倾倒点。经监测,花沐湾建筑渣土弃置场、魏家湾建筑渣土弃置场内积水的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55毫克/升、227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7倍、10.3倍。

图3 2024年4月17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魏家湾建筑渣土弃置场内堆存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废旧家具等

  督察还发现,张家界市桑植县西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办理林地手续,占用林地16.7亩。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塘村内有16.2亩林地被建筑垃圾侵占。

图4 2024年4月9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塘村内林地被建筑垃圾侵占

  三、原因分析

  张家界市、永州市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长期不重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