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22:40:29 来源: sp20241221
核心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5句话: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引导扶持、健全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
□ 本报记者 李立娟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印发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5句话: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引导扶持、健全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说。
“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
《政策措施》也被称为“创投十七条”,是继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创业投资一头连着产业、一头连着金融,既要衔接上游的研发端,又要适配下游的应用端,很多创投机构和被投企业还都是中小民营企业,可以说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李春临说。
他进一步解释道,“创业投资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这次国家出台《政策措施》旨在优化创业投资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活力,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了以下政策举措。
在募资端,《政策措施》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找不到好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为解决这个事情,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李春临解释道。
在管理端,《政策措施》提出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针对各方普遍关心的税收和监管问题,提出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政策措施》明确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
给央企创投更大支持
近年来,中央企业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序开展了有关基金投资业务,充分利用基金聚集资本、决策灵活、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征,通过有效投资积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说,一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创业投资发展,近年来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尤其是对创业投资基金提出了差异化的支持政策。
“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在推动科技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王海琳说。
《政策措施》从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引导扶持、健全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为创投行业发展营造了更好的政策环境。据悉,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同时,我们也将指导中央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相关政策,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自身优势和条件,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长期耐心资本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王海琳表示。
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就如何缓解创业投资“退出难”问题,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表示,首先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机制。今年以来,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和“深化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建立和健全股权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
积极完善并购重组的支持政策,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鼓励并购基金更好发挥作用。
注重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股份减持和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机制的作用。到今年一季度末,已累计办理“反向挂钩”的申请超过2000单。
多措并举,拓宽多元化的退出渠道。证监会正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这样既丰富了退出的渠道,也有利于缓解对市场的冲击。
吴萌举例说,证监会先后在7个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宁波、江苏、安徽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基金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私募份额转让232亿元。私募份额的质押融资316亿元,这项试点工作也将会有利于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S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证监会还将继续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的畅通。自去年3月《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截至6月21日,一共有158家企业赴境外上市完成备案,其中85家在香港上市,73家在美国上市。(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