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22:24:00 来源: sp20241114
本报昆明7月31日电 (记者张驰)近日,云南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滇中城市群建设、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工作,提出科学划定管控单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明确以省级统筹、州(市)落地的原则,推进分级分区动态管控。构建生态环境准入管控体系,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通过生态环境评价,科学划定管控单元。聚焦生态环境功能定位,按照“一单元一策略”实施精细化管理,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省级总体管控、5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16个州(市)管控、N个管控单元管控的“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助推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区域(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等为重点,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探索建立与优先保护单元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厚植高品质生态环境底色,《意见》提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严格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和资源开发管制。强化高黎贡山等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01日 15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