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体制更好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4-12-05 14:30:34 来源: sp20241205

  用新的生产力理论指导高质量发展实践,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上切实发力,构建和完善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体制,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快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完善知识产权基础性制度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交易评估、转化落地,是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优化专利管理体制,明确专利管理职能,建立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负责专利的申请、审查、管理和转化工作,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强化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的严格性和专业性,确保专利的质量和价值,减少无效专利和重复专利的产生。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

  优化知识产权交易制度。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转化等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动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转化。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培育专利转化市场,促进专利的流转和交易,激发专利转化的市场活力。建立健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完善专利评价体系,利用市场力量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为专利转化提供决策依据。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和发展专利代理、评估、咨询等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专利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降低专利转化成本。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项目转化实施。

  完善知识产权转化制度。我国科技专利转化还存在转化流程繁琐、市场对接难、科研资金短缺等堵点。要优化专利审批与管理体系,简化专利申请和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专利质量管理,提高专利的实用性和创新性,为转化奠定坚实基础。建立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搭建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交易平台,提供专利信息查询、对接、交易等一站式服务,降低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专利转化率。加强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研发、试验和市场推广,努力实现专利价值的最大化。建立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积极发展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专利转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专利转化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专利持有者和转化方的合法权益,降低风险。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科技管理体制还存在科技资源过于分散、决策机制不完善、评价体系不合理等问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对于破除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堵点、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政府科研管理职能。科学研究是探索性、首创性和不确定性的特殊劳动。要拿出更大的勇气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减少分钱、分物、定项目的直接干预。把管理重心更多放在加强战略研判、引导科研方向、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科研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上,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环境。加强科研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政府、科技界、企业界等共同决策和管理的机制,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专家学者的互动沟通。建立以专家为主导的科技评价体系,减少和简化科技奖项,淡化科技奖励的附加功能,强化第三方评审机构的作用。坚持科研管理的结果导向,纠正科研管理中的“头重脚轻”问题,改变当前存在的“完成课题—验收合格—获得奖励—束之高阁”现象。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对于基础和前沿领域的研究,政府要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对于事关国家安全、社会公益领域的研究,政府需重点支持和关注;对于市场前景明确的开发性研究领域,政府应鼓励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

  完善成果评审和采购制度。成果评审和采购体现着成果的创新价值,反映了科研工作的劳动贡献。要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于可公开的科研项目,应倡导网上实名公示申报内容、预期成果、评价意见,增强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发挥评审对科研成果评价、对评审专家的约束激励作用。要切实解决“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要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对于评议分歧较大、难以取得共识的非共识科技项目,应该保持开放态度,坚持鼓励创新的导向。当前,我国科研基础力量较为雄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乃至个人都在以不同方式从事科研工作,科研成果产出量巨大,相关市场庞大。要用好市场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竞争采购机制,激发市场激励和评价功能。

  健全财政经费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和利用好财政科研经费,对于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效能至关重要。调整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向,加大对战略性、前沿性、基础性、长期性项目,以及对国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基地和基础性研究领域的稳定支持力度。积极开放共享项目资助与管理信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积极扩大年薪收入所占的比重,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不让从事长期性研究、基础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吃亏。完善科研单位资金管理体系,树立成本管理理念,坚持专人负责、全环节、全过程管理。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质量的评估,强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科研人员的主体责任,明确法人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责任,扩大法人单位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科研信用数据库,对相关人员的信用进行动态监测、评估管理。

  壮大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合力

  科技创新和发展是系统性、开放性巨大工程,要着眼于调动可以调动的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领域科研潜能,建设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彰显、市场活力迸发、开放动能强劲的动力系统,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强大动能和有力支撑。

  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推进科技创新也要依靠这一法宝。当前,面对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战略围堵尤其是脱钩断链、技术封锁等挑战,面对我国经济社会更好发展需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现实要求,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更加迫切和重要。加强动员协调机制建设,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水平和科技创新体系化发展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之间的联动,以资源配置、利益分配、效益评价等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充分释放位于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完善多元化投入格局,建立中央、地方与企业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上的有效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技术攻关。建立多元融合创新体系,实现创新要素举国动员,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科技创新。

  健全赋能科技创新的市场机制。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是创新资源配置的最优安排、化解创新风险的有效手段、实现技术转化的最大捷径。要把构建市场导向的体制机制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主战场,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努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形成强大的市场创新动能。制定和落实鼓励技术创新各项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激发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联系和合作机制,建立“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

  优化科技发展的开放体制。科学技术是世界性、时代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把握时代脉搏。当今世界,各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科学技术更加需要互通有无、联手发展、共同进步。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经济体,要着力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推动全球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统筹和优化扩大对外开放的顶层设计,谋划符合国情的开放合作总体战略,建立科技开放合作的政策体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坚持开放共享,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积极引导构建全球科技资源配置新机制。搭建国际化的创新合作平台,充分挖掘国与国之间、不同合作机构间的利益交汇点,共建联合研究机构、科技园区、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拓展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作者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东南大学基地主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