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层治理平台的三重路径

发布时间:2024-11-18 21:58:51 来源: sp20241118

  基层治理平台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新时代新征程,拓展“枫桥经验”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迫切需要不断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1.完善网格化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网格化管理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依托的一种管理方式,是基层治理平台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强化党建引领,建强网格战斗堡垒。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在基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感知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完善网格化管理,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领域全方面全环节;全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线上线下高效联动的组织架构,建立统一的党建网格,将基层各类党组织和党员纳入网格党组织管理,保证每个网格都有党的组织,每名党员都在网格内,让老百姓深切体会到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始终在人民群众身边。

  强化制度保障,规范网格有序运行。网格化管理在权力下沉、资源整合、清晰化治理、精准化服务等方面的明显优势使其成为基层治理的创新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完善网格化管理,要健全职责分工制度,必须明确基层网格化治理的权责范围,对基层网格及网格员的职责进行细化,合理设定网格化运行中的事件处置的程序、时限、流程和责任归属,界定各管理部门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责和地位,以减少职责不清、职能重叠的现象,消除管理空白;完善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全过程的监督反馈机制,并辅之以配套的绩效考核机制,把网格内具体的人和组织以及各项制度安排的执行效果都纳入考核体系,综合评价网格运行的成效,及时发现网格运行过程中浮现的问题和短板;健全资源整合制度,破除“一事一网”、重复建设和治理低效的问题,努力实现“一张网格托底、一个平台调度、一套体系保障”,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凝聚治理力量。

  强化队伍建设,形成网格群雁效应。完善网格化管理,核心是“格中有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强基层党组织,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因此,要选好基层“领头雁”,严格政治标准,选拔政治强、业务精、懂治理、有魄力、敢担当的党员担任网格党组织书记,并明确其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社工担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功能;探索建设以“专职网格员为主,兼职网格员为辅”的网格专业化工作队伍,建立面向基层网格管理员的导师传帮带模式,设立网格员的专业培养工作室,通过开展网格员队伍的全体轮训、举办社区优秀网格员论坛等形式,形成系统化培养体系,提升网格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并建立激励机制,强化担当作为,努力建成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网格队伍,形成基层网格管理员“雁阵”,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2.完善精细化服务,提高治理效率

  精细化服务以科学、理性、精准为基本特征,按照精益、精确、细致、严格的原则,通过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手段和技术的精细化,实现社会治理的标准化、具体化、人性化,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精细化是衡量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

  树立精细化理念,加强顶层设计。面对日趋复杂的新变化,基层治理精细化的现实需求日益迫切。完善精细化服务,需运用系统思维,将社会领域的公共事务和服务项目加以分层分类甄别,将同一类别同一属种事务进行归纳,实施分层分类治理制度,整合基层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治理效率;坚持问题导向,统一基层公共服务的需求评估标准和工具,动态开展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精准化掌握基层群众的基本信息和个性化需求,以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服务供给的目标;树立规范意识,逐步构建从横向到纵向、从起点到终点可量化执行的工作准则和制度规范,将社会治理做小做细做精,以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为精细化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智慧建设,要提升基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建立规范统一、互联互通的基层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双向的供需信息对接。

  突出精细化导向,满足多样需求。当前,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基层治理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绣花”的耐心细心了解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完善精细化服务,必须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力量下沉,推进审批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坚持“四下基层”,形成“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使社区成为多种便民服务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的平台,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差异化需要,及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新基建向社区延伸下沉水平,加强数据引领,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搜集整合、比对和分析,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进行需求动态监测,挖掘数据信息,找寻背后所蕴含的治理需求,进而为基础网格提供充分资料,实现对基层问题接诉即应、智能分拨、精准派单、闭环督导的治理全流程,赋能精准的供给服务,促进基层治理在高效化、实效化中实现精细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精细化管理,推进协同共治。基层事务日益复杂多样,考验着基层治理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柔韧性。完善精细化服务,必须构建多主体共同协商、合作治理、群策群力的规则体系,凝聚基层治理的多元主体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为此,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定位,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政府职能边界,运用目标责任制界定政府责任范围,实现管理的精细化与政府效能提升的互动耦合;走好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包括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中介机构、公众等在内的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统筹社会各种资源支持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助力形成上下互动、和谐共生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基层社会事务的治理朝着精细化、精准化和高效化的方向发展,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的整体现代化。

  3.完善信息化支撑,让人人共享数字红利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建好基层信息平台,发挥智慧大脑作用。打造服务全域治理的信息平台可以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信息化支撑,需加大对基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其中包括智能终端这类硬件设备,也包括网络通信这类软件设施,以筑牢数字化底座;善于把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起来,打造基于数据驱动的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和现代化新型治理模式,打造全要素基层治理“最强大脑”,为基层全域网格化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与要素保障;统筹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等智慧系统,利用数字技术延长治理链条、整合末端管理力量,将基层社区的智慧信息治理平台和居民普遍使用的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结合起来,以整合多层级信息,推动各类社会治理主体间的数字化协作创新。

  实现基层信息共享,发挥大数据作用。实现信息资源的流通共享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完善信息化支撑,要推动基础大数据信息库的建设,全面关联街社数据,促进各网格基本情况“一屏可知”,建立数据获取、传递、分析、存储、使用等全周期的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现数据按需、有序、共享使用;理顺基层行政链条,协调条与块的步伐,处理好从横向到纵向各条块间的事权、职责和利益等方面的关系,推动各条块部门协同合作,及时公开和共享信息,进而打通数字服务的神经末梢,破除“信息壁垒”,打破“数据孤岛”;精准对接端口,将线上数字信息转化为线下治理信号,赋能网格管理者的即时处理,减少层级传递,及时回应治理需求,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规范基层信息管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基层治理数据安全使用是完善信息化支撑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完善信息化支撑,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建立健全大数据采集、使用、存储、审查、开放和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加大对数据管理不规范、滥用数据、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的监督管理,以更好地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同时,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文化与技术的融合,运用数字化渠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使群众感受到数字治理的“温度”,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信息安全监管高效化。(光明日报)

  (作者:周爱民,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教授)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