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 一年内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4件

发布时间:2024-11-24 04:57:44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西安6月24日电 (记者 张一辰)“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强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思泓24日表示。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当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2023年6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重要战果和主要经验做法。同时,对一批体现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件进行发布。

  据统计,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陕西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4件。共对936名被告人作出生效裁判,对其中155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16.5%,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告人46人,占重刑犯的29.6%。

  范思泓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对毒品犯罪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侵害青少年以及危害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并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和财产性判决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

  “当前新型毒品擅伪装、易变化,常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未成年人追求刺激、盲目攀比,极易被诱惑误导。”谈及如何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常宝堂表示,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以及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赵进轩表示,对毒品案件的裁判,既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主基调,又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体现区别对待。具体在案件审理中,根据被告人罪责轻重、所涉毒品数量、主观恶性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具体情节,区分不同情形作出罚当其罪的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罪责刑相适应。(完)

【编辑:李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