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7:36:05 来源: sp20241201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张伟 赖广府)“检察官说得很有道理,我赞成和解。”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罗某与某医院劳动争议案时,先后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说理40余次,巧用公开听证,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事心双解,为持续30余年的劳动争议纠纷画上了句号。
1987年8月,罗某与当地某医院签订了5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990年8月,罗某在外出游玩时不慎跌倒,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截瘫。1991年7月,因罗某身体伤残不能从事原工作,医院决定解除与罗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一次性给予罗某6个月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但罗某坚持认为医院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拒绝接受补助费。在身体好转之后,罗某多次到相关单位反映诉求。
因长期上访无果,2021年3月开始,罗某申请仲裁,因超过时效未被受理,又将医院诉至法院,但一审、二审、再审均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罗某心有积怨,于2023年9月向梅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相关案卷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其间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听取诉求,并前往医院实地了解案情。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涉案判决并无不当。“走完了法律程序,问题却没解决,罗某心中积怨难平,必将继续上访。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才是最优解。”梅州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充分表达的沟通平台。
2023年12月1日,听证会在梅州市检察院举行,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均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双方存在和解的可能。听证会上,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罗某先前坚决的态度有了转变。
“和解就是要和和气气解决问题”“和解就是要相互谅解”,这是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说得最多的两句话。听证会后,围绕存在争议的解除劳动关系实际时间、补偿款未执行等问题,检察官继续与当事人开展沟通交流,紧扣争议焦点和矛盾调解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医院也同意结合未支付补偿款的数额,给予罗某适当经济补偿。
近日,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罗某在当天提交了撤案申请书,表示将息诉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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