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签发全国首份对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24-11-05 16:33:38 来源: sp20241105

  2024年7月1日,《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生效。生效后,南昌海关所属萍乡海关为上栗县一公司的384箱烟花爆竹签发全国首份对塞尔维亚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在塞尔维亚通关时将享受2%的关税减让优惠。据了解,当日南昌海关所属萍乡海关、赣江新区海关先后签发全国首份及第三份中国-塞尔维亚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将达到95%左右,广泛覆盖了彼此主要出口产品。

  (总台记者 赵学锋)

【编辑: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