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3:08:37 来源: sp20241227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是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重要结合点。我国高等教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产出更多原创、首创、独创和颠覆性的科技创新成果,为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一,持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一体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高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的根本之策。高等教育要通过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引领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持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始终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战略主线,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程,在人才培养创新性试点改革、科研攻关突破性牵引改革、人才评价激励性政策改革等方面,积极授权、支持鼓励先行试点高校和区域进行大胆创新实验,培育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力量。要进一步依托一批高水平大学,围绕基础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多层次深化高校招生自主权改革,推动高校招生形式更加多样化,进而带动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系统提高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紧密结合科技发展趋势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合作办学等方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快速提升一些关键学科专业的质量。同时,高校要通过建立学分互认、资源共享等系统开放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第二,持续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有利于统筹集聚创新优势资源,实现教育教学与科研的相互促进。产教融合有利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是解决我国人才结构性不足,进一步提升创新效能的关键环节。
持续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要将科技前沿成果融入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等人才培养环节,用高水平科研来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把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作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实现人员互聘、研发资源共享,围绕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进行协同创新,加快研究成果向产业转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将企业技术需求作为研究选题来源,将解决产业工程技术问题作为成果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要支持鼓励领军企业与高水平高校、国家科研机构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继续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各自优势,通过大项目、大平台、大团队推动国家层面的有组织科研。
第三,持续深化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决定》要求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高校特别是高水平大学是吸引集聚国内外高水平人才的重要平台。
持续深化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要充分发挥高校引才聚才的独特优势,积极推动高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把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成为汇聚海内外高水平人才的主要平台。要进一步改善高校引才聚才政策环境,对一批高水平大学实施特别人才政策,赋予其更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自主权,提高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要更加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建设国家重大科研平台,特别是跨学科的科研平台,依托平台创新国际国内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机制,在全球吸纳配置高端人才资源,提升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形成创新人才梯队。要突出高水平大学与所在区域间的良性互动,以落实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等部省战略合作为抓手,选择汇聚人才基础条件好的区域,实施人才特区试点,修改完善海外人才居留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共同打造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决定》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作出擘画,将会变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科研组织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拓展高校的国际交流合作空间,为高等教育领域带来更多资源投入,为科技创新带来更多活力。高等教育应抓住历史契机,大力推动综合改革,以改革促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作者张伟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战略所副所长,刘承波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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