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签署

发布时间:2024-11-05 10:52:54 来源: sp20241105

  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签署 新增食品“湾区标准”建设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粤市监)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粤港双方近日在广州签订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这是在2015年签订的相关协议基础上,结合粤港两地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最新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粤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渠道,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协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合作,并新增加了食品“湾区标准”建设、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内容。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介绍,近年来该局持续推动粤港两地不断深化区域间食品安全交流合作,保持与香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紧密沟通。粤港澳三地正在大力推进建设“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工作,目前已联合发布183项“湾区标准”,其中食品“湾区标准”共53项,涵盖100种以上粮、油、肉、蛋、奶、果、蔬等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已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2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17张,覆盖农食产品等领域,相关产品已进入部分连锁商超和餐饮店。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