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 全面推进首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发布时间:2024-11-30 23:12:59 来源: sp20241130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提出2024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到2027年,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两阶段任务目标。《指导意见》从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政务服务工作基础5个方面作出部署,推出13项首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为下一阶段各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明确了行动路径,为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供了方向指引。

一、“高效办成一件事”体现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使命担当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出“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系列改革举措,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显著提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大为改善。

然而,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落到具体事上如何好办就更为重要。从政务服务的整体上看,业务协同、系统互通、标准统一、服务便捷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高效办成一件事”还有一定差距,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还有待提升,亟需加强政务服务的系统性设计和整体性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与一件件具体的政务服务事项密切相关”。李强在国务院第五次专题学习中指出,“推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好做法,让群众和企业年年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指导意见》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聚焦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将政务服务重心从政府部门“供给侧”转向企业和群众“需求侧”,从而真正把事办好,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二、“高效办成一件事”体现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坚定决心

“高效办成一件事”核心在“办”,不仅要“办”更要“办成”,不仅要“办成”更要“高效办成”。“办成”是总体目标,“高效”是改革方向,“一件事”是落地形式。《指导意见》将一件件具体的事项作为切入点,通过对传统审批流程重构和模式创新,倒逼审批流程优化,牵引行政体制改革,以“小切口”解决政务服务改革中的大问题,从而实现政务服务效能大提升。

——推动政务服务办理渠道全面加强,明确了“办”的基本路径。《指导意见》开篇讲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对政务服务窗口(一门)、政务服务平台(一网)和政务服务热线(一线)3条政务服务渠道提出要求。明确除特殊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设窗口应整合或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即线下办事“只进一门”,避免“找多头”“进多门”;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即线上办事“一网通办”,避免多头填、反复报;明确依托12345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即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避免应而不答、推诿应答。通过对政务服务渠道的优化,破解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的关键掣肘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用户体验和群众诉求解决。

——推动政务服务办理模式创新重组,诠释了“一件事”的丰富内涵。《指导意见》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不同维度,对政务服务办理模式提炼归纳,提出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4种不同办理模式。即:对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层级办理的,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推行集成办理,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通过对办理环节整合和审批流程优化,实现关联事项并联审批;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办理;对京津冀等地区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事项,鼓励通过数据共享、窗口联办、远程交互等方式就近办、异地办;对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梳理,推动政策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办理。

——推动政务服务办理方式革新升级,细化了“高效”的实现途径。强调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推动国务院部门和各地“条块”联动,系统更好融合互通;强调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建立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垂直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清单,推动国务院部门数据按需向地方“回流”和“直达”基层;强调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更好引导企业和群众高效便利办事,提升整体办事效率。

——推动政务服务办理内容扩面增效,拓展了“成”的作用延伸。即优化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在高新区等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推动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接入政务服务平台集成办理;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政策推荐、咨询、公证、纠纷调解、融资担保、人才认定等衍生服务,展现了政务服务的时代温度。

三、“高效办成一件事”体现了顺应政务服务不断升级的迫切需求

《指导意见》推出的13项首批重点事项清单中,属于经营主体办事的有8项,涵盖企业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等企业准入准营事项3项,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等企业经营发展事项3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企业退出事项2项;属于个人办事的有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社保卡服务、残疾人服务和退休等5项,所有事项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属于高频、面广、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多的事项,充分体现了聚焦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此次《指导意见》在继承衔接以往文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调动部门和地方能动性,首批推出的13个“一件事”全部来自各地区各部门探索成熟的工作实践,通过文件形式向全国推广,既是各地政务服务改革成果的集中展示,也能够促进各地互学互鉴形成良性“赛马效应”。

以北京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为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是企业进入法定破产程序后的一项法定工作,《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明确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行使。2020年,在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上,企业和破产管理人协会反映,办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时各部门要求不同,体验感是政出多门、缺乏统筹、较为不便。首先,办理标准不一,各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少则一两份、多则七八份,有的部门不仅要求提交材料,还要求法官到场才能查询,管理人常因材料不全导致“多次跑”;其次,办理地点分散,管理人要去不同部门分别查询,经常“满城跑”;再次,办理时间较长,据管理人协会反映,核查信息最长达4个月之久。

同年,北京市率先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关联事项进行梳理重组,统一规范。统一设窗口,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专门办事窗口;统一增事项,统一增设市场监管等9个部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公共服务事项,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统一申请表,将破产要核查的企业注册登记、车辆、地产、房产、货物通关等资产信息和人员社保缴存、人员医保缴存、人员公积金缴存、纳税缴税、关税缴纳等缴费信息统一整合进一张表单;统一认身份,通过一套材料对破产管理人身份统一认证,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并出件”集成办理,使“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标准统一、办理规范,破产管理人办事更加便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窗口共办理查询12885件,被破产管理人誉为“神仙窗口”。此后,北京市又将经验推广到“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延展至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查询,并推动在各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广受企业好评。

下一步,北京市将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和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是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体系,在全面落实国家要求“一件事”的基础上,按照“办理高频、涉及面广、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标准和北京实际,进一步拓展事项范围和服务领域,推动更多“一件事”高效一次办成。

二是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加快推进“一件事”全程网办,强化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应用,推动“一件事”系统协同,实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融合互通。

三是推进区域通办优化协同。立足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北京及雄安新区政务服务同城化等重点方向,围绕疏解企业关切,会同津冀及雄安新区统筹研究“一件事”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区域办事就近办、异地办、远程办、网上办,促进区域市场要素流通。

四是坚持数据赋能改革创新。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赋能倒逼“一件事”制度变革、业务变革、模式变革,完善与数字政务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

五是推动改革经验成果固化。对标国家部署要求,充分借鉴外省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多地复用”,为全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贡献“北京经验”。

(责编:彭晓玲、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