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电商平台“先用后付”引热议 一键开通难关闭

发布时间:2024-12-21 16:33:06 来源: sp20241221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江晓晨)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先用后付”是一种新型的支付模式,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须付款即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目前多个电商平台都提供了该项服务,允许消费者在一定还款周期内免息购买。

  “先用后付”看似增加了购物的便捷性,却也引发了消费者的热议,热议的点都在于该功能开通容易关闭难。电商平台不断优化消费体验的同时,如何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尊重其自主选择和需求?消费者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用过不少电商平台,“先用后付”的现象十分普遍。

  陈女士:我本身比较排斥这些东西,所以我不可能主动申请。但是现在可能这些渠道主推“先用后付”的方式,每次在支付的时候都莫名其妙地默认选中“先用后付”。

  记者:就是你能看到默认勾选,所以每次是不是都要反选?

  陈女士:对的,一个是反选,之前我还遇到过有一次如果我不选“先用后付”就没办法支付,我只能把订单关掉,最后没有买并且投诉了。

  陈女士说,“先用后付”的开通按钮普遍设置得很显眼,甚至无意间就开通了,但要想关掉可不容易。陈女士表示,要关掉“先用后付”一般要进“我的”,再进“设置”,再找到类似“支付”或“钱包”支付设置进去,才能找到“先用后付”的开关,通常来说都是默认开启的。

订单提交时弹窗拦截,只能选“确认并使用”,或者“x”关闭,无法提交订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记者了解到,与陈女士有同样困惑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近期,各地消保委收到多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网购中的“先用后付,免密支付”方面。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不知不觉中开通了电商平台的“先用后付”功能,没留神就“0元”拍下了商品。

  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徐悦告诉记者,在购物车结算页面的下拉选项中,有一个已经被自动勾选的“先用后付”功能。很多消费者不需要额外确认或输入密码,就可以下单。徐悦说:“消费者通过搜索、求助客服等摸索,终于找到了关闭键。但是发现,存在未完成的订单,暂时不可以关闭此项功能,只能等待全部订单收货或售后结束,且在此期间不再下新单,才能关闭。”

  昨天,记者尝试在不同平台开通“先用后付”后,购买支持“先用后付”的商品时,页面底部都会显示“0元下单,确认收货后再付钱”的字样,点击按钮之后,确实在不输入密码的情况下,一步就完成了购买操作,整个过程仅需数秒。

某电商平台“0元”下单按钮(记者截图) 某电商平台“先用后付”的相关说明(记者截图)

  某电商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先用后付”功能需要对消费者的信用进行评级,只有达标的消费者才能享有这样的权利。

  记者:我之前也没自己开通,为啥就有这个功能?

  工作人员:您之前可能不小心点到了,因为每次付完款之后都会有一个提示,是否要进行开通“先用后付”。因为我之前就有不小心点到过,后来我才发现。

  记者:提示可能不是很明显?

  工作人员:对,就会蹦出来几个字,说可以提示开通,方便支付。

  记者:是不是咱们“双十一”期间有便捷的服务还是?

  工作人员:“先用后付”其实一直都有,这个功能也是逐步开放的,信用良好才能用,信用分不够是无法进行开通的。

  记者:“双十一”合约期间下单的东西是不是合约还取消不了?

  工作人员:比如您前面有几笔订单用的“先用后付”,您后续要取消需要等待这几笔订单都通过“先用后付”付完钱了,就能够取消了。

  另一家电商平台客服人员也表示,正在履约的订单无法取消“先用后付”的功能,但消费者选择在确认收货前退货,平台并不会进行扣款操作。“它(‘先用后付’)是跟微信合作的,必须通过微信达到信用分数的标准才能开通。订单必须全部完成,全部付款之后才能关闭。手动确认收货,或者说时间到了自动确认收货才会扣钱。另外,下单如果您收到货之后发现问题退的话,只要在这个时间内您说要退了,商家收到货了会自动把订单取消,是不会收任何费用的。”他说。

某电商平台申请“先用后付”流程提示跳转截图(记者截图) 跳转微信后需要进行信用分评估(记者截图)

  尽管如此,“先用后付”功能也并非没有优势。徐悦指出,“先用后付”提供了更长的付款周期,又免除了利息费用。同时,这种方式确实起到引流促销的作用,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提高了商品的转化率。不过,这样的消费体验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也不能被忽视。徐悦表示,“先用后付”要能“一键开通”也要能“一键关闭”。商家像躲猫猫一样设置取消按钮,无形中已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也重点细化了经营者在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这对经营者合法依规地提供“先用后付”“免密支付”等功能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商家开通“先用后付”的模式初衷应该是给消费者带来更方便的体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平台往往忽视了消费者真实的需求和感受,仅靠技术手段提升的购物体验对消费者来说其实打了折扣。平台不能通过技术手段代替消费者进行思考并作出决定,只有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才能实现共赢。

  “首先商家要告知消费者开通的风险和不利因素,不能通过默认勾选或其他方式,导致消费者在不够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开通。开通后也要提供便捷关闭的模式,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商家、平台,如果要推出‘先用后付’的模式,就要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规则,并且要把规则全部、准确地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去自主选择,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充分的保障。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又给商家和平台带来美誉度,这样才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他说。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