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08:30:02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社 北京8月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通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事项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共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捍东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公开资料显示,刘捍东生于1959年8月,安徽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3年4月,官方通报刘捍东被查。今年2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他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他还被指“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完) 【编辑:胡寒笑】